01 我在某個外國文獻上看到了一組關于“婚前同居與離婚概率”的數據: 婚前同居使男性初婚離婚概率增加了2.66%。 婚前同居與離婚風險的正向關系只在受過良好教育的群體中存在,對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, 婚前同居更可能成為提高離婚風險的信號, 尤其是女性, 教育使女性初婚離婚概率增加了0.10%。 看起來講了挺多,又是“婚前同居”,又是“性別”,還提到了受教育程度。 直觀地看好像是說,婚前同居過的情侶容易離婚,尤其對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影響更大。 如果按這個思路想下去,或許我可以再找找資料分析一下,為什么婚前同居會更容易導致離婚,以及“高學歷女性”在中間起到了什么作用。 但仔細觀察一下我發現,其實不是這么回事兒。 婚前同居對離婚概率確實有影響,但這個影響是多大? 2.66%,和0.10%。 一百個里面能出一兩個的小概率事件,這在很多統計數據里都可以被忽略不計了,甚至這項研究里也沒有提到其他的變量,很難說這個高出來的一點點,到底有多大程度與“同居”有關。 其實這是我一直想探討的一個新觀點。 很多人認為,情侶婚前有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是有必要的,它是對婚姻狀態的模擬,能讓你看到伴侶更真實的樣子,在這個階段發現生活習慣合不來,及時分手總好過離婚——所以同居對婚姻有好處。 與之相對的反對派意見則是,同居就等于提前體驗了婚姻生活,反而會降低結婚的意愿,讓原本能走進婚姻的情侶最后都沒法結婚了。 兩種觀點的共性都是,認為“同居”對“婚姻”的影響很大——無非是正面影響還是負面影響。 但我想說,也許不一定。 02 為什么有人認為,同居對婚姻影響很大? 上面我已經劃了重點,因為大家普遍覺得,同居是在“模擬”婚姻狀態。 不是的,婚姻和戀愛最大的區別不是有沒有住在一間屋,睡在一張床上,婚姻的本質,是用法律來進行一種關系的“綁定”。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離婚自由,但說一句離婚比分手麻煩很多,應該沒人反對吧? 這就意味著,戀愛的時候一點不開心不滿意你都能甩手走人,結婚之后,很多事兒沒嚴重到離婚的程度,得忍,得硬著頭皮面對。 “同居”能模擬出這種綁定嗎? 不能。 同居了你們還是情侶,說分手還是可以隨時分手,無非是多一個搬家的步驟,對漂泊異鄉的年輕人來說都不算事兒。 而且,婚姻里最沉重,也最深刻的牽絆是什么? 是合作,尤其是合作共擔風險。 能走到最后的婚姻,往往都逃不開共同面對“生老病死”,要一起生養小孩,照顧對方的重大疾病,陪ta變老,甚至目睹ta的死亡。 這個“一起扛過大事兒”的過程,才最能看出來一段婚姻的質量,以及你選擇的伴侶品行究竟如何。 同居能模擬這部分嗎? 同居當中的“合作”,多半也就到你做飯我洗碗的程度,連錢都不一定能放到一處花。 這模擬的不是婚姻狀態,充其量模擬了個合租室友狀態。 03 我知道現在會有很多情感自媒體說,大部分的婚姻不是毀在大事上,而是消磨在無數個日常小事上。 可能有些人會用這個觀點來支持“同居模擬婚姻”,覺得雖然同居階段體驗不了一起生老病死,但至少能看看生活習慣,看看他會不會主動做家務,睡覺打不打呼嚕,能不能每天洗澡。 這我不否認。 但還有一個問題,大部分人,同居和婚后的心態,還是不一樣的。 雖然我們說是用同居體驗婚姻,但大多數人同居階段,還是會抱著“男女朋友”的心態去相處。 男女朋友關系有一個特點是,可以很相愛,但也可以“分得很清”。 這本來不是個壞現象,反而是一種邊界感——雖然我們相愛,但我們各自管好自己,盡量不入侵對方的領地,不強行改變對方,也不會過多地為對方改變。 舉個例子,你愛吃面條,我愛吃米飯,大不了叫兩份外賣,坐在一起吃就是了。 你總把內褲和襪子一起洗,我潔癖受不了,那頂多也就是我不和你一起洗衣服,各洗各的。 回想一下,是不是很多同居的小情侶,是抱著這種心態相處的? 別說情侶了,很多新婚夫妻都是抱著這種“大不了互不干涉”的心態,覺得不必為這種小事傷和氣。 直到婚后一段時間才發現,原來事情并不簡單。 當你逐漸認同和適應了,你們不再是“兩個人”,而是“一家人”之后,或多或少地就會開始期待,對方用自己希望的方式生活。 你不再認為他就是他自己,一個獨立的個體,而是更傾向于認為,他和你,都是這個家的一份子。 這一部分我跟很多對情侶和夫妻聊過,我發現,比較年輕的熱戀情侶通常都不太能理解,但結婚五年以上,有子女的夫妻都會表示,太真實了。 很多人都目睹過父母的婚姻,父親的衣服總是隨便丟到沙發上,母親就受不了,一邊收拾一邊嘮叨。 以前我也不理解,覺得媽媽不想給爸爸收拾爛攤子,大可以只收拾自己的衣服,不管他,為什么要為這種小事生氣? 后來我慢慢明白了,對于結婚多年的夫妻來說,丈夫的行為不再是“把自己的衣服亂丟”,而是“破壞了妻子眼里的家庭整潔”。 夫妻處在一個家庭里,很多行為都不再是“自己的事”,而是“這個家的事”。 一年半載的同居能體會這種狀態嗎? 恐怕也很難。 04 我說這么多,也不是反對婚前同居。 對于感情穩定,以結婚為目的的情侶來說,同居肯定也還是有好處的,能多一點時間相處,互相照顧陪伴排遣孤獨,也確實能比一周一兩次的短暫約會更多,更全面地了解對方。 說穿了,能更方便發生親密關系都算是好處之一。 而且我再補充一點,同居未必能測試出來,你當下的伴侶是不是適合跟你結婚,但它會從某些方面折射出,你本人是否適合進入婚姻。 拿我自己說,我是個對私人空間要求高到變態的人。 我從小就必須住單獨的房間,如果我房里有人,我就睡不著覺,也沒法專心學習工作。 讀大學的時候,我寧愿省吃儉用,也必須出去租房,沒法住在集體宿舍。 我曾經體驗過和女朋友短暫地一起生活,是一次十多天的長途旅行,同吃同住。 說實話,我真的非常不適應——也就是那段時間的痛苦體驗提醒了我,現在我還不適合結婚。 當然我也知道,這么矯情是我的問題,所以從那之后,我作為一個還是對婚姻有向往的人,就一直在刻意地強迫自己調整這方面的習慣。 如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能夠接受和女生長時間共處一室了,那也就意味著,我距離進入婚姻,又準備好了一大步。 這就是“同居”對我最重要的作用。 所以,有相關需求,想要嘗試同居的情侶,我也并不認為有錯。 我只是覺得,把“同居”等同于“試婚”,認為同居能處好,婚姻就一定能順利,這個邏輯有點草率。 事實上,婚姻是個很漫長也很復雜的過程,認為一年半載的同吃同住就能“提前體驗婚姻生活”,“規避婚姻風險”,本身就是個有點偷懶的想法。 想要經營婚姻,最重要的真不是“模擬”,“演練”,而是在選對人的基礎上,從一開始就做好心理準備:婚姻中的太多風險和波折,都是沒法“預知”的。 我們要做的,就是走一步看一步,每一步都盡量走得足夠穩——同時,把對方的手抓牢。 愛情里,多一點期待和神秘感,反而更能促使對方對你產生興趣。??相比“同居”對于女性的風險是很大的:意外懷孕,未來的感情發展等等。 但如果戀愛注定要走向婚姻,那么即使同居,也可以換一種方式,讓我們都可以對彼此抱有更多的期待和幻想,讓愛情走得更遠一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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